2007到2009三訪美國,也三訪芝加哥這個耳熟能祥的大城市。每次必來的原因並不是因為他多麼有趣,而是因為他離Ann Arbor很近。在美國,開車五小時內可抵達就算近了。還好我的家鄉在屏東,台北屏東四五小時的車程不是問題啦!只是辛苦旁邊開車的人囉!

第一次與皮兩人獨自開車前往,兩天一夜,沒有太大印象,那時的我雖有相機,但拍的照很少,不知道是因為初到美國還在適應與震驚中,還是因為天氣太冷,手一整個不想伸出來,只記得有好吃的爆米花跟途中Michigan City的Outlet,住的是Rosemont的Hyatt。

第二次也是開車前往,三天兩夜,同行多了Finn的媽,本來Finn也要前往的,不過臨行前愛犬Emma走丟,所以我們就一肩扛下照顧Finn媽的責任。不過一路上Finn媽果然有練過,體力不輸我們,走了一天也不累,跟著我們三天也吃了五頓麥當勞叔叔餐,配合度超高,比我們這些奧少年還有體力玩。厲害 !緣份啊!這次住的跟07年一樣,還是Rosemont的Hyatt。

第三次沒了車的我們,這次選擇坐Mega Bus,方便也輕鬆許多,三天兩夜,是我覺得最好玩的芝加哥之旅,重點是景點攏免錢!(學生在聽完我這趟的遊記後,還幫我畫了張宣傳單在課本上,可惜他課本回收了,不然本來打算當芝加哥序曲的封面照呢!)這次住的還是Hyatt不過換了個地點,離機場近但又更遠離市區的 O'Hare。

三訪芝加哥,每次都代表了我人生一個重要階段的完成。而每次造訪芝加哥必做的事就是在Michigan Avenue 上的橋拍張合照。很有趣,可以看著自己每年的變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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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三月,教師檢定考前夕,回臺約一個星期後四月一號就是檢定考了,此時的我面對未來仍是茫茫然,剛實習完,面對艱難的教師甄試一點把握也沒有,論文也沒完成,除了沒實力也沒戰鬥力。是我人生中很苦悶的半年,沒錢,沒工作,沒學歷。媽媽也在這年開了大刀。這時都還是學生的我們多了份清純與不識世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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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七月,剛考上教師甄試,自此正式踏入教職這份行業,生活也穩定了。但仍有論文小男友纏身。這年的我們同時都要回到台灣面對新的工作,而皮結束了美國六年的求學生涯,也要回臺正式邁入職場了。這年可惜少了橋前的個人獨照。除了捲髮,人也腫了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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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七月,剛完成碩士論文的我,三年的養成計畫,終於讓我在這年完全放下了壓力與不安,與皮之間也邁入了另一階段。而我,仍記得這趟美國行是我們關係的『長假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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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年的比對,除了髮型與身形,其他歲月似乎沒有留下太大的痕跡。但我想應該多了些滄桑吧!還有我們對彼此的信任。2010年,可以確定的是,不會有芝加哥,但期盼能有一天,我們能夠再度回到這橋上拍下這樣的照片,或許那時身邊會多了一兩個小人兒也說不定。 Wait to see you again, Chicago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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